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乘扶梯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男子乘梯时向后摔倒撞伤后方的刘女士,法院判定其负全责,向刘女士赔偿医疗费、交通费合计一千余元。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刘女士带孩子乘坐自动扶梯上行。扶梯上行过程中,处于刘女士前面位置的王某站立不稳忽然向后摔倒,撞倒了刘女士及其孩子。事发当日,刘女士前往医院就医,经诊断为外伤、骶尾部痛、软组织损伤、头外伤,医嘱建议休息三天、避免过度活动、对症消肿止痛。刘女士认为王某不慎撞到自己,应当赔偿各项损失,而电梯管理单位作为管理主体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与王某共同赔偿。为此,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和电梯管理单位赔偿刘女士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诉讼中,电梯管理单位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并提供了事发现场监控视频、照片以及电梯日常保养记录等证据。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认定刘女士医疗费、交通费合理损失共计一千余元,并判决由王某全部承担,电梯管理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判决作出后,刘女士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尽到防止他人遭受第三人侵害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案中,电梯管理单位提供的事发现场监控视频显示,电梯正常运行过程中,王某乘坐电梯时站立不稳摔倒导致刘女士受伤,王某应当就刘女士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电梯管理单位运营管理的电梯进行了定期的维护保养,事发时运行未见明显异常,且事发地点已张贴必要警示线、警示标语,行人乘坐电梯时有语音播报提醒“站稳扶好”,事发后现场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干预扶梯、提供帮助,应认定电梯管理单位已充分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因此不应就刘女士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编辑 甘浩校对 李立军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官方通报网民吃牛肉面发现疑似动物头在哪下载安装?天很冷心很暖!三轮车马路抛锚,民警雨中徒手推车好用吗?
作者: 司徒灵娜 2024年11月16日 03:06721.97MB
查看362.62MB
查看45.5MB
查看650.60MB
查看
网友评论更多
451龚萍思s
“菜单式物业”提供个性化服务🔡🔽
2024/11/16 推荐
187****6213 回复 184****1626:羽绒服价格攀升❕来自随州
187****6415 回复 184****6657:开始预约,京剧纪念币珍藏首日封!🍬来自长沙
157****7674: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莆田
1441狄宝康711
印尼巴厘省警察总署第二届“中文+职业”培训班举行开班仪式👵🕥
2024/11/15 推荐
永久VIP:康特科技盘中异动 下午盘快速下跌5.07%报80.46美元🎠来自昆山
158****1713:秘鲁启用大型中资港口🌆来自衡阳
158****5701 回复 666🐩:01版要闻 - 梁光烈同志逝世🥁来自眉山
817昌玲德aq
怎样查社保卡余额🔮🎓
2024/11/14 不推荐
姬山融gn:微视频|相知无远近 中秘共情长🎑
186****9681 回复 159****2254:西班牙首相宣布新一轮对受洪灾影响地区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