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10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实际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案例,在此情形下,当个人无法还款,出借人能否要求公司承担责任?海淀法院以案释法。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李一在某公司担任总经理,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10月,因某公司经营遇到困难,资金周转不开,李一经人介绍向卢倩借款,并以个人名义向卢倩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期3个月,还款期限为2021年1月,利息为每月2%。 卢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某公司的对公账户分三次进行转账,合计35万元。2020年11月、12月,李一如期向卢倩支付了第一期及第二期利息,合计14000元。到了2021年1月,李一未向卢倩偿还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卢倩多次催要,李一及某公司均拒不还款。后卢倩向法院起诉,要求李一及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 庭审中,某公司辩称,卢倩要求公司承担还款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李一是本案的还款主体,某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24小时精准计划网页版,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李一在借款当日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卢倩所提供的款项系以转账方式支付至某公司账户,某公司对李一相应借款(35万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对于借款利息,双方约定期限内月利率为2%,因此,卢倩要求李一按照法定利率上限标准支付上述借款的逾期还款利息,具有事实依据。 法院最终判决,李一和某公司共同偿还卢倩借款本金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文中人物为化名)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中印就边境有关问题达成解决方案 外交部:一线部队正有序推进落实在哪下载安装?西纳·洛桑旦贝坚赞活佛逝世,享年81岁好用吗?
作者: 严毓恒 2024年10月31日 05:33453.96MB
查看454.89MB
查看86.2MB
查看916.85MB
查看
网友评论更多
783傅松安d
海南琼海多地被淹 消防紧急驰援🚾😅
2024/10/31 推荐
187****9252 回复 184****1617:「央视新闻」早啊!新闻来了〔2023.08.31〕🤓来自琼海
187****745 回复 184****6659:天津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来自阳江
157****2134: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荆门
3519章山彦895
中国女足2-0击败越南 获永川国际女足锦标赛冠军🍗🍥
2024/10/30 推荐
永久VIP:国金证券给予赛轮轮胎买入评级,经营稳健,布局柬埔寨贡布经济特区🤔来自琼海
158****8804:受寒起疹煎麻黄防风🦒来自来宾
158****562 回复 666🏀:DNF手游:11月6号更新内容曝光,史诗强化系统或改版,看谁敢说自己已经毕业👞来自泰安
775葛丹子by
王胜任广东省副省长🎲⚵
2024/10/29 不推荐
缪华兰te:第六届中国范仲淹国际学术大会在岳阳召开㊗
186****5078 回复 159****5197:外国学者:美国必须搁置对华分歧🕰